会员申请协议 新会员在申请成为赤峰健康管理行业促进中心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确认自愿申请成为赤峰健康管理行业促进中心的正式会员。 会员申请时了解并同意: 1、申请成为促进中心正式会员后请遵守所在国家居住地的法律及法规,本促进中心不承担任何会员因违反当地法规引起的任何责任。会员一经申请,则视为完全接受赤峰健康管理行业促进中心的所有章程及相关规定。 2、随着国家相关规定以及外界环境的变化,本中心有权利随时更改协议及本中心其他相关规定的相关内容。修改本协议时,促进中心将于相关页面公告修改事实,并有权不对未通过审核的会员及正在审核的会员进行个别通知。促进中心会员应及时了解官方网站的相关公告,以了解本中心及其他服务规则的变化。若会员不同意本协议或相关规则,或者不同意本中心对本协议及其他相关规则作出的修改,请及时提交退会申请,并同时上交相关资料和证件,对外不得在使用促进中心会员的身份,否则促进中心将负责对其带来的形象损害以及经济损失追究其法律责任。若本协议及其他规则作出修改后会员未提出退会申请,即表示会员同意本中心对本协议及其他规则作出的所有修改。由于会员在本协议及其他规则变更后未熟悉公告规定而引起的损失,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自觉遵守本中心的章程,管理守则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赤峰健康管理行业促进中心管理守则如下: 一、申请加入本中心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18-6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且热衷于健康养生事业、热爱中医传统文化、有志于推动健康文明生活的团体或个人,认同中心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均可申请成为赤峰健康管理行业促进中心的会员。 2、有自愿加入本促进中心的意愿,热心致力本促进中心活动; 3、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借用、冒用他人名义或使用其他不正当方法成为促进中心会员。如申请人提供不真实或不符合赤峰健康管理行业促进中心要求的资料而取得赤峰健康管理行业促进中心资格,本中心保留一经发现即对其做出处理的权利。 4、自觉执行本促进中心决议及规章制度,按时会费; 5、积极参加和支持本促进中心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与工作。 二、会员入会的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书,填写会员登记表; 2、经本促进中心秘书处审核; 3、本促进中心理事会讨论通过; 4、由本促进中心秘书处办公室登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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